美國海關規定:
在赴美途中的飛機、船舶等交通工具上,服務員會向旅客散發美國的海關申報表(6059B表),此表被譯成多種語言,包括中文。旅客可事先填寫該表,以便加快通關速度。
在入境口岸,海關官員對入境者攜帶的行李是否有違禁品及是否徵稅進行檢查。
1、個人財產:
個人穿戴使用的衣物、珠寶、化妝品、打獵或釣魚用具、照相機、可擕式收音機以及其他類似個人物品如系用於個人使用目的,可免於徵稅。上述物品跟隨著你入出境。
如果你是移民到美國,屬個人使用的免於徵稅的價值300美元或以上的珠寶等個人飾品,如未繳關稅,3年以不得售賣。尚未繳稅即出售的上述物品會被查封沒收。
2、酒精飲料:
年滿21歲的非美國居民(Non-resident)可免稅攜帶入境1公升啤酒、葡萄酒、白酒等酒精飲料,但僅限個人使用。超過上述數量的酒精飲料將被徵收海關稅和國內稅。
另外,除了聯邦法律,您還必須遵守可能比聯邦法律更加嚴格的有關酒精飲料的州法律。
3、煙草產品:
旅客可以免稅帶入一條$$(200支),或50支雪茄煙,或2公升(4.4磅)煙草,或按比例的上述各類物品。
產於古巴的雪茄無論是自用還是送禮都禁止進入美國。
4、家用物品:
可免稅進口傢俱、餐具、書籍、藝術品等家用物品。
5、免稅禮品:
非居民(Non-resident)可免稅帶進價值不超過100美元的禮品。要使上述禮品免稅,您必須在美國停留至少超過72個小時,期間上述禮品必須伴隨著您。
為便海關官員檢查,您的禮品不要進行禮物包裝。
6、婚禮禮品:
對非居民攜帶的婚禮禮品沒有明確的免稅規定。對於美國居民,如美國居民去另一國家,與另一國家的人結婚後,該夫婦回美時,該另一國家的人將被視為美國居民。
7、郵寄的禮品:
從另一國家或加勒比受惠國通過郵寄寄來的禮品零售價值不超過100美元,免於徵稅。如該禮品寄自美屬維爾京群島、美屬薩摩亞或關島,禮品的免稅額可允許不超過200美
元。超過上述價值的禮品將被徵稅。
注意:酒精飲料、煙草產品以及含酒精的香水不在上述規定的範圍之內。
留言列表